专家评美“航行自由”:双重标准,打着和平幌
栏目:公司资讯 发布时间:2025-11-13 09:20
中新网11月11日电 (冯小燕)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、原所长张海文日前接受中新社采访时表示,美国所谓的“航行自由”并不是“国际法意义上的公海航行自由”。他表示,根据国际法,公海自由的使用是有要求的,即必须仅用于和平目的。但从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实际行动来看,所谓“航行自由”不会促进地区和平,反而会带来不稳定。张海文指出,美国经常以“航行自由”为名在南海等海域实施军事行动。这一行为引起国际社会普遍质疑,甚至遭到多国反对。国家。事实上,美国的这些行动往往发生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内,涉及领域广泛,而且往往频繁。此类活动的本质不是维护航行权,而是通过军事存在来服务于自己的霸权目标。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对地区局势和安全局势构成严重威胁。张海文强调。如果外国军舰总是频繁地在一国管辖海域进行军事活动,该国就不会真正感到安全。他接着说,美国正在寻求明显的双重打击。美军在中国等一些国家管辖海域进行军事活动时,往往无视有关国家的抗议和反对;但面对一些国家时,其做法就完全不同了。据报道一些南美国家,美国在专属经济区进行军事侦察或军事调查活动时,积极与这些国家沟通,就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中在专属经济区开展海洋科学研究的相关程序作出相关声明。 “这充分体现了美国的双重标准。”张海文指出,对于同一行为,美国援引不同的法律竞争,针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的行动。这完全不符合“以习惯国际法为基础”的既定原则。他强调,美国在世界多国管辖海域开展所谓“航行自由”行动,是军事力量的重要展示和运用。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国际法不仅违反了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精神和规定,而且也违反了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精神和规定。因此,美国的战略既不合法也不合理,也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。 “如果美国忠实于其主张,其行动‘基于习惯国际法’,那么就必须有一套统一、一致的标准。”张海文表示,国际法的适用应当保持一致,不应根据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法律理由和行动方式。美国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的政策和行动,暴露了其以“和平”之名行“霸权”的真实愿望。 【责任编辑:刘洪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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